首页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第二十四条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第二十四条 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对需核准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试、考察或谈话。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