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贸易政策(2005年) 第六章 汽车报废与报废汽车回收 第二十八条 汽车贸易政策(2005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汽车报废与报废汽车回收 第二十八条 国家实施汽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汽车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修订现行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不同的强制报废标准。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