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12年) 第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12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客运站应及时向客运经营者通报安全例检信息。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