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2024年)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监督 第三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2024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监督 第三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等方式,适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