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2019年)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2019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所属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在站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