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2005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2005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施行之日起适用于乘用车;自2006年12月1日起,适用于除专用作业车以外的所有汽车。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