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2005年) 第四章 汽车品牌经销商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六条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200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汽车品牌经销商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六条 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严格遵守与汽车供应商的授权经营合同,使用汽车供应商提供的汽车生产企业自有的服务商标,维护汽车供应商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提高所经营品牌汽车的销售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