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面向国内市场销售的汽车。对在中国境内生产的面向国外市场的汽车和进口汽车不做统一要求。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