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中的“永久保持”是指在产品使用寿命时间内不允许老化和自然脱落。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