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 第十二章 汽车消费 第七十条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 第七十条 第十二章 汽车消费 第七十条 各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状况,以保障交通通畅、方便停车和促进汽车消费为原则,积极搞好停车场所及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制定停车场所用地政策和投资鼓励政策,鼓励个人、集体、外资投资建设停车设施。为规范城市停车设施的建设,建设部应制定相应标准,对居住区、商业区、公共场所及娱乐场所等建立停车设施提出明确要求。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