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 第十二章 汽车消费 第六十一条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 第六十一条 第十二章 汽车消费 第六十一条 培育以私人消费为主体的汽车市场,改善汽车使用环境,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引导汽车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的汽车,加强环境保护。实现汽车工业与城市交通设施、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第十二章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