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2008年) 第三章 调查评估 第二十一条 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二)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2008年) (二) 第三章 调查评估 第二十一条 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二) 人员伤亡情况,房屋破坏程度和数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工农业生产设施与商贸流通设施受损程度和数量,农用地毁损程度和数量等;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