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08年)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 第五节 监督检查 ⑥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08年) ⑥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 第五节 监督检查 ⑥ 县乡社会福利机构主要包括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站)、光荣院和优抚医院、烈士纪念设施、军休所。 ⑤ 目录 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