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08年) 第一节
第一节 资金需求和筹措
——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建任务,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经测算约为1万亿元。
——中央财政按照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30%左右的比例建立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通过地方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国内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国外优惠紧急贷款、城乡居民自有和自筹资金、企业自有和自筹资金、创新融资等,多渠道筹措恢复重建资金。
——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建任务,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经测算约为1万亿元。
——中央财政按照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30%左右的比例建立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通过地方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国内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国外优惠紧急贷款、城乡居民自有和自筹资金、企业自有和自筹资金、创新融资等,多渠道筹措恢复重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