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08年) 第一节

第一节 灾害防治

——加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堰塞湖等次生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监测,尽快治理险情紧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隐患点。

——加强地震、地质、气象、洪涝灾害等的专业监测系统、群测群防监测系统、信息传输发布系统和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设监测预警示范区。

——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恢复建设测绘基准点,建设地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