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08年) 第五节
第五节 就业和社会保障
——实施就业援助工程,加强对青壮年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对口支援、定向招工、定向培训、劳务输出等,解决规划区100万左右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
——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原则上县城建设一个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设施,街道(乡镇)、社区建设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提供就业、人才、社会保障和争议调解仲裁等服务。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系统。
专栏15 就业和社会保障
单位:个
项 目
合 计
四 川
甘 肃
陕 西
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机构
51
39
8
4
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⑤
1855
1507
217
131
县乡社会福利机构⑥
1855
1350
476
29
县乡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157
138
12
7
——实施灾区孤儿、孤老、孤残人员特殊救助计划,增强各级各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服务设施能力。重建并适当在县城新建福利院、敬老院和残疾人综合服务等设施,在成都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恢复重建殡仪馆和救助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