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08年) 第五节

第五节 就业和社会保障

——实施就业援助工程,加强对青壮年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对口支援、定向招工、定向培训、劳务输出等,解决规划区100万左右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

——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原则上县城建设一个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设施,街道(乡镇)、社区建设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提供就业、人才、社会保障和争议调解仲裁等服务。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系统。

专栏15 就业和社会保障

单位:个

项 目

合 计

四 川

甘 肃

陕 西

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机构

51

39

8

4

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⑤

1855

1507

217

131

县乡社会福利机构⑥

1855

1350

476

29

县乡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157

138

12

7

——实施灾区孤儿、孤老、孤残人员特殊救助计划,增强各级各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服务设施能力。重建并适当在县城新建福利院、敬老院和残疾人综合服务等设施,在成都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恢复重建殡仪馆和救助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