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单位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情况,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检查结果,按期核定服务费。 财政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