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2012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2012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