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2012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保障其正常运行,保证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