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汛限水位监督管理工作程序:

制定汛限水位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汛限水位监督管理;

发现并确认问题;

提出问题整改意见;

督促问题整改;

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