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程序和方式 第十九条 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第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程序和方式 第十九条 汛限水位监督管理工作程序: 制定汛限水位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汛限水位监督管理; 发现并确认问题; 提出问题整改意见; 督促问题整改; 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实施责任追究。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