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1930年)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二条 汇票的付款在法定假日到期,在其后1个营业日之前不得请求付款。因此,所有有关汇票的其他票据事宜,特别就提示承兑和作成拒绝证书而言,仅得在营业日办理。

如任何票据行为须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者,而其最后1日为法定假日,则其期限 可延长至假期届满后第一个营业日。期限中的假日,包括在应计算的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