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应认真履行水闸运行管理的监督职责,制定监督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反馈检查情况,明确整改要求,依据有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