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水闸主管部门和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工程管理秩序。发现侵占、毁坏工程设施设备等行为,以及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