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水闸交通桥兼作公路的,水闸主管部门和水闸管理单位应与交通部门明确交通桥及其相关设施的管护主体、责任和维修养护经费来源,按设计确定的荷载标准和有关要求设置限载、限速等安全警示标识,严格落实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