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水闸功能、控制指标及所在流域或区域洪水和水量调度方案,制定水闸控制运用方案,经有权限的调度管理单位批准后执行。

根据用水需求,需制订控制运用计划的水闸管理单位,应按年度或分阶段制订控制运用计划,经有权限的调度管理单位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