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闸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章 控制运用 第十六条 水闸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控制运用 第十六条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特征值,结合水闸承担的任务和工程条件,确定下列指标,作为控制运用的依据: 上、下游最高水位、最低水位; 最大过闸流量,相应单宽流量及上、下游水位; 最大水位差及相应的上、下游水位; 上、下游河道的安全水位和流量。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