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水运建设市场主体及行为 第十五条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水运建设市场主体及行为 第十五条 水运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招标投标工作。水运建设市场主体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串通投标,不得以行贿等不合法手段谋取中标。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