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八条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八条 从事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