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201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

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国家、交通部及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依法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