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201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
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国家、交通部及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依法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书》)。
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国家、交通部及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依法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