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新技术推广项目目录 第二十条 水运工程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新技术推广项目目录 第二十条 对获得国家专利的新技术、通过交通运输部水运局鉴定、验收的新技术或取得交通运输行业一级工法的项目,以及已取得国家相关行业《新技术推广项目目录》证书且符合水运工程建设推广的新技术项目,原则上可不进行技术评估。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