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标委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对项目技术先进性、成熟度、辐射能力、技术服务能力、推广价值及风险等进行评估,经有关媒体公示后提出《新技术推广项目目录》建议案,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