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三章 投标 第三十一条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投标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封存。对在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任何函件,招标人均不得接受。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