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经营水路营业性旅客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使用符合客船规范的船舶从事旅客运输。

“客船”是指载客超过十二人的船舶,不论其是否装货均视同“客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