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三章 营运管理 第一节 旅客运输管理 第二十一条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营运管理 第一节 旅客运输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营水路营业性旅客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使用符合客船规范的船舶从事旅客运输。 “客船”是指载客超过十二人的船舶,不论其是否装货均视同“客船”。 第一节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