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二章 运输合同及作业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运输合同及作业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行李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为行李运单,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即时清结费用,填制行李运单后合同即成立。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