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实施水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精简办事环节,推行便民措施,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