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四章 水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三十六条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水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水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并制作终止调查决定书: 违法行为已过追责期限的; 涉嫌违法的公民死亡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并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致使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的; 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