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大坝运行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坝破坏、上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严重环境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自然灾害类
暴雨、洪水、台风、凌汛、地震、地质灾害、泥石流、冰川活动等。
事故灾难类
漫坝、溃坝。
上游水库(水电站)大坝溃坝或者非正常泄水。
水库大体积漂浮物、失控船舶等撞击大坝或者堵塞泄洪设施。
大坝结构破坏或者坝体、坝基、坝肩的缺陷隐患突然恶化。
泄洪设施和相关设备不能正常运用。
工程边坡或者库岸失稳。
因水库调度不当或者水电站运行、维护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
社会安全类
战争、恐怖袭击、人为破坏等。
其他类
其他突发事件。
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是指电力企业启动Ⅰ、Ⅱ、Ⅲ级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