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派出机构和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企业大坝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开展工作的电力企业,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监管、行政处罚等措施。大坝中心应当加强对电力企业大坝应急管理的技术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