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电力企业应当根据监测和预判结果,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和处置措施。突发事件持续发展,可能超出大坝设防标准,或者事件危害程度超出本企业自身处置能力时,电力企业应当在开展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地方政府,提请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应急支援,并通报上下游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