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2006年) 第三章 产业技术政策 第八条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2006年) 第八条 第三章 产业技术政策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新型干法窑系统废气余热要进行回收利用,鼓励采用纯低温废气余热发电。鼓励和支持利用在大城市或中心城市附近大型水泥厂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工业废弃物、污泥和生活垃圾,把水泥工厂同时作为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