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2006年) 第三章 产业技术政策 第七条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2006年) 第七条 第三章 产业技术政策 第七条 鼓励大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将小企业改造为水泥粉磨站,新建水泥粉磨站规模至少为年产60万吨。鼓励推广矿渣微粉细磨技术。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积极发展预拌混凝土。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