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资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