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水效标识对其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