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年) 第九条

第九条 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

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

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起草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其他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