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美丽,促进幸福河湖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机关各司局职能配置内设处室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