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02年) 第五章 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第七十三条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02年) 第七十三条 第五章 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第七十三条 基层预算单位应根据代理银行付款后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回单和其他相关单据及时登记有关账簿,并与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核对,发现错误及时通知代理银行更正;各级主管单位在收到代理银行出具的《财政支出日(旬、月)报表》后,应及时登记有关辅助账簿。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