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2019年) (八)

(八) 能够实时监测或视频监视的电站,可通过光纤、宽带或无线网络等方式,将数据(图像)传输到政府监管平台备查;不能实时监测或视频监视的,应当保存生态流量连续泄放的图片、视频或监测数据备查,并定期报送至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