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2024年) 四、 强化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十一)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2024年) (十一) 四、 强化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十一) 依法依规开展激励惩戒。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取用水户的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等级,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激励惩戒措施应当与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等级、取用水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影响程度相适应。对取用水户实施惩戒措施时,应当告知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等。国家发展改革委按有关规定将“依法依规纳入取用水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作为惩戒内容纳入《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四、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