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2022年) (二十)

(二十) 做好信息报送。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省区的用水权改革情况报送水利部和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各流域管理机构及时将本级负责的用水权初始分配和交易情况报送水利部,并同时抄送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