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2019年) (五)

(五) 实行信用监管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水土保持信用体系,全面实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根据情形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或者“失信黑名单”,并在水利行业、国家和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发布,对水土保持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让违法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有关行业自律组织,要加强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的自律管理。